標準物質/標準樣品RM?(Reference Material)是什么?它的含義及如何區(qū)分
標準物質 RM?是?Reference Material?的縮寫,中文稱為?參考物質?或?標準物質?。它是一種特性足夠均勻、穩(wěn)定且已準確定值的物質,用于測量活動中的統(tǒng)一量值參照依據(jù) 。??基本特性?:RM 必須具備?均勻性?、?穩(wěn)定性?以及?可靠的計量溯源性?,其特性值附有不確定度 。?
?術語層級?:RM 是通用術語,?有證標準物質?(CRM)是 RM 的一種特殊形式,附有機構發(fā)布的證書 。???
?法規(guī)依據(jù)?:中國實行國家基準物質、一級標準物質和二級標準物質三級管理制度,相關管理辦法于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
主要用途與分類
?應用領域?:廣泛用于?校準測量儀器?、?評價測量方法?、材料賦值及質量控制,保障結果準確
?一級標準物質?:準確度高,代號?GBW?,由計量行政部門批準 。??
?二級標準物質?:滿足一般測量需要,代號?GBW?(E),穩(wěn)定性在半年以上 。??
?形態(tài)形式?:包括純的或混合的?氣體?、?液體?或?固體?物質 。?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reference material,RM):具有一種或多種規(guī)定特性、足夠均勻且穩(wěn)定的材料,已被確定其符合測量過程的預期用途。
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CRM):采用計量學上有效程序測定的一種或多種規(guī)定特性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并附有證書提供規(guī)定特性值及其不確定度和計量溯源性的陳述。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期間核查(intermediate check of reference material ):根據(jù)規(guī)定程序和日程,在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有效期內,為了確定使用過程中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是否保持原有狀態(tài)而進行的操作。主要目的是確認其特性量值的穩(wěn)定性,而不是特性量值的準確性。
02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驗收
2.1 實驗室有采購RM需求時,需要制定采購計劃并經審批。
2.2 實驗室對購入的RM進行驗收時,除需要對照采購計劃核對相關信息,已確認符合采購計劃的要求外,還需檢查包裝及標識的完好性(或密封度)、證書與實物的對應性。使用時,還應檢查證書中標明的特性量值、不確定度、基體組成、有效日期、保存條件、安全防護、特殊運輸要求等內容。
2.3 對于低溫等特殊運輸要求的RM,可行時要檢查運輸狀態(tài)。
2.4 如有必要且可行,可以采用合適的實驗手段確認RM的特性量值、不確定度、基體組成等特性。
2.5 當對同一種RM更換了生產商或批次,需要時,實驗室可對新舊RM進行比較,即可檢驗舊RM特性量值的穩(wěn)定性,也可確認新RM滿足使用要求。
2.6 當RM用于校準、方法確認、量值傳遞與溯源時,應盡可能使用有證標準物質。
2.7 驗收合格的RM方可使用,使用人領用后,實驗室要按證書中規(guī)定的保存條件、保存期限妥善管理。
2.8 驗收不合格的RM,不能使用。
03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使用
3.1 保證RM特性值及其不確定度有效的前提是遵循使用和儲存說明,應避免在測量程序的實施過程中不正確的使用RM。
3.2 應遵循證書上的有效期限,不應使用超過有效期的CRM。
3.3 尤其對于可多次使用的CRM,確保其包裝有適合的嚴密性、并以恰當?shù)姆绞絻Υ鏁r很重要的。某些情況下,有必要對剩余的部分重新包裝,否則,給出的特性值可能無效,從而導致CRM無法使用或不可靠。用戶應遵循生產者在這方面提供的使用說明。
3.4 應按給出的最小取樣量取樣。小于最小取樣量在沒有代表性。
3.5 CRM的取樣,應能夠代表整個包裝樣品特性,否則,長此以往,剩余的CRM不再對已生產和定值的包裝批有代表性,因此,證書上給出的值和不確定度不再有效。
04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期間核查
4.1 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CRM)期間核查的要求:
(1)未開封的CRM:要核查該CRM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按照所規(guī)定儲存條件和環(huán)境要求等正確保存。
(2)已開封的CRM:實驗室要確保其在有效期內使用。若該CRM在有效期內允許多次使用,確保其使用及儲存情況滿足證書上規(guī)定的要求。
4.2 非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期間核查
非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包括:從外部購入的某些純物質、質控樣品、實驗室內部自行配制的標準溶液、標準氣體等,需要定期對其特性量值的穩(wěn)定性進行核查。
4.3 期間核查特性量值的選擇:
對于單一特性量值的RM,期間核查時選擇該特性量值進行核查;對于具有多個特性量值的RM,可選擇一個或若干個代表性或最不穩(wěn)定、最關注的量值進行核查。
4.4 期間核查頻次:
實驗室可通過日常的質控結果和質控圖來監(jiān)測RM的穩(wěn)定性。如果沒有質控數(shù)據(jù)時,期間核查的頻次可以參考以下建議:
(1)CRM的期間核查頻次
未開封的CRM在使用前按照4.1(1)的要求進行一次核查;
已開封且未使用完或可重復使用的CRM,在證書要求的開瓶有效期內,至少進行一次期間核查。
(2)非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期間核查頻次
對于供應商或標準方法或文獻提供了儲存條件或有效期的非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按其穩(wěn)定特性等安排不少于一次的期間核查。
對于使用、無法獲得可靠有效期的非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可行時,實驗室要通過穩(wěn)定性試驗確認其預期有效期。以后再次使用時,在預期有效期內,可按其穩(wěn)定特性等安排不少于一次的期間核查。
4.5 核查頻次的增加
當發(fā)現(xiàn)RM可能存在質量風險時(例如儲存條件失控、質量結果不滿意等),應立即進行核查。必要時,以后再次使用同類RM時,應增加核查頻次。
4.6 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措施
如果在期間核查中發(fā)現(xiàn)標準物質RM不合格,須立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對之前檢測結果的影響,執(zhí)行不符合工作程序。
05參考文件
· CNAS-CL01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 CNAS-GL035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標準物質/標準樣品驗收和期間核查指南
· CNAS-GL004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使用指南

